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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

录入:宁波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时间:2014/4/21
摘要: 在会计法律制度中有关会计核算的总体要求包括: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会计资料的要求、会计核算的内容、以及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1)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其具体要求是,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取得合法、可靠的凭证,并据此登记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形成符合质量标准的会计资料。

(2)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这是《会计法》对会计资料所作的基本要求。

1.依法建账的要求

会计账簿是会计核算的载体。建账是如实记录和反映经济活动情况的重要前提。依法建账是建账的最基本要求。《会计法》第三条规定:“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这是各单位应当遵循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要按照要求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实行代理记账。

(2)设置会计账簿的种类和具体要求,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3)各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统一核算,不得违反规定私设会计账簿进行登记、核算。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

2.会计资料的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2)会计资料:是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形成的、记录和反映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的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多选)

(3)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真实性,完整性

(4)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3.会计核算的内容

会计核算的内容:经济业务事项

一类是经济业务:与外部交换行为;如:产品销售。

一类是经济事项:内部发生的具有经济影响的事件。如:计提折旧。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结合《会计基础第九章进行学习》

款项是指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是指企业那些存款地点和用途与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不同,但可以视为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的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信用卡存款以及在途货币资金。

有价证券是指表示一定财产拥有权或支配权的证券,如国库券、股票、企业债券和其他债券等。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存货、固定资产(《会计基础》相关章节)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债权——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如购买的债券等)等;

债务——单位承担的偿付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4)资本、基金的增减——所有者权益

基金主要是指机关、事业单位某些特定用途的资金,如事业发展基金、集体福利基金、后备基金、修购基金等。

资本、基金的增减都会引起单位资金的变化,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进行核算。

(5)收入、费用、成本的计算

收入: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使用本单位资产(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指经费的拨入。

费用:生产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耗费。对机关、事业单位来讲,是指经费的支出。与一定期间相联系的(按期结转)

成本:是指对象化的费用,即以产品为对象计算分配的费用(不按期间只按对象去结转)

收入、费用、成本是单位资金运用的直接表现,是计算和判断单位经营成果及其盈亏状况的主要依据。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结合《会计基础》利润的形成和分配去理解

表现为(盈利)(亏损)

(7)其他事项——在有关会计制度中未列出的一些新出现的会计事项。


4.会计电算化的基本要求

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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